广电新规4月30日起施行 明星亲子真人秀节目要“凉”

  广电新规4月30日起施行 明星亲子真人秀节目要“凉”

  近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》,强调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、炒作明星子女,不得渲染暴力、血腥、恐怖,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,不得肯定、赞许未成年人早恋,而且“网上网下统一标准”。此消息一出,网友们纷纷表示:“真心觉得好!”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根据该《规定》,曾经火爆荧屏但招致不少争议的明星亲子真人秀节目可能就要“凉”了。这部管理规定将从4月30日起施行。

  现状争论

  该不该让孩子从小暴露在聚光灯下

 

  2013年10月,《爸爸去哪儿》在湖南卫视首播,掀起了亲子真人秀节目的播出热潮。随后,《爸爸回来了》、《放开我北鼻》、《妈妈是超人》等节目陆续登上荧屏。

  不得不说,亲子真人秀节目捧红了众多星二代萌娃,令其身价倍增,也成功让一些过气明星重新回到公众视野。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:让孩子从小就暴露在聚光灯下,真的好吗?作为当中生命力最长的一档节目,《爸爸去哪儿》就曾被指过度消费“星二代”的童年,炒作包装明星子女,并因此引发了不少争议。

  节目播出后成了小童星的王诗龄经常跟着父母出席各种活动,小小年纪身上的衣服却价格不菲,也因此受到网友的攻击,称其“穿得过于成熟,像个暴发户”。

  在《爸爸去哪儿2》播出时,黄磊的女儿黄多多也遭到过网友炮轰,更有好事网友在网上发起了#黄多多滚出爸爸去哪儿#的话题,留言中一度出现“赶紧滚”、“太做作”、 “心机重”等字眼。

  《爸爸去哪儿2》播出后,杨阳洋与多多的“甜蜜”互动引起网友热议,随后在录制某档综艺节目时,杨阳洋更“表白”多多:“如果我有一百万就给多多买裙子。”然而他在上另一档节目时却称那句话是导演教的,于是网友纷纷怒斥这样的节目没节操,毁了孩子的童真。

  记者注意到,从一开始就有评论指出,在公共媒体上如此充分地呈现几名儿童形象、身份、性格、个人爱好等信息,是否有损未成年人的隐私?即使家长与节目制作方签订了相关法律文书,但在这些儿童不能完全理解节目性质的情况下,家长是否可以代替他们作出关乎其身心健康的判断和决定?

  新规回应

  真人秀节目不得包装炒作明星子女

  其实,针对亲子真人秀节目的政策“紧箍咒”早在2016年就开始收紧。2016年,广电总局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,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。随后,一大批亲子真人秀半路叫停,《爸爸去哪儿4》转成网络综艺,《爸爸回来了2》等节目停止制作。

  然而,《爸爸去哪儿4》转战网络后再度引发争议。实习奶爸董力与呆萌少女阿拉蕾的临时父女组合一夜爆红网络,但是随着节目进展,节目组却貌似将两人的“父女CP”带偏成了“情侣CP”,因此引起网友极度不满,认为这样不利于儿童安全教育。

  2018年,《爸爸去哪儿6》一再延期,至今没有播出。当时便有知名人士爆料第六季不会播出,并称因为这个节目扰乱了社会风气,有的小孩子看过这个节目开始思想扭曲,觉得自己的父亲不如节目中的爸爸,严重影响了孩子们健康的心理成长。

  记者注意到,在广电总局此次发布的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》中,对上述问题均有涉及。《规定》第四条即明确,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正确导向,注重保护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,坚持教育保护并重,实行社会共治,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、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。第十四条则规定,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,其服饰、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,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、情爱等话题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、炒作明星子女。

  上述规定一出来即受到了广大网友的认可。网友们纷纷表示:“支持!”“早就应该这样!”

  新规亮点

  不满十周岁不得做广告代言人

  记者注意到,一些星二代被节目捧红后,商业活动、广告代言纷至沓来,而且身价倍增。然而过度的商业曝光也不免让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担忧。

  此次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》第十条就明确,不得制作、传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传的非广告类节目。第十八条则规定,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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