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巴方称消协诉请永封账号无依据 河南消协诉讼不合理之处有哪些


5月9日,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“辛巴辛有志燕窝事件”发起的消费公益民事诉讼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引起了多方关注。此前,澎湃新闻针对该案件罗列过相关的争议点,并就“本次诉讼是否影响正在进行中的退赔程序”“永久封禁辛巴辛有志账号是否合理”“本案是否符合民事公益诉讼条件”等问题给出过相关解读。此次“辛巴辛有志案”开庭,让人们再次看到了河南消协提出诉讼和诉求的一些不合理之处。

不合理之一:据澎湃新闻表述,庭审期间,被告之一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在答辩意见中称,本案消费者均为通过辛巴辛有志旗下主播“时大漂亮”快手直播链接跳转至天猫购买案涉商品的特定消费者,在案涉商品下架后,消费群体已经固定,并非不特定。所以,不符合公益诉讼的形式要件。

不合理之二:据澎湃新闻显示,天猫方面的代表律师还指出,燕窝事件发生后,辛巴辛有志方面紧急采取相关措施,且截至目前已经退赔消费者共计4000余万元赔偿款,按照辛巴辛有志方面的说法,大部分消费者已经获赔。但河南消协仍然根据原有的涉案销售额来诉讼辛巴辛有志方面,这是对前期所有主体的赔付努力的否定。不仅如此,河南消协还仅以一名职业打假人的举报为线索,不调查核实哪些受害消费者还未获得赔偿就提起诉讼,这也是有违调查前置原则的。

综上,已经可以看出河南消协诉讼辛巴辛有志案件中的诸多不合理之处了。然而,这还不是全部,关于河南消协诉请永久封禁辛巴辛有志账号这一方面,多名律师也提出了质疑。据澎湃新闻记录,多名被告的代理律师认为,快手公司已因涉案商品一事对辛巴辛有志采取过暂停直播、封号60天等措施,追加“永久封停”不合理。并且,据《民法典》显示,永久封号并不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中的任何一种,所以河南消协针对辛巴辛有志的这一诉求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。

在多方专业人士罗列证据后,我们能发现河南消协诉讼辛巴辛有志案多处缺乏依据,这不得不让人质疑河南消协的办事认真度。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是为了让消费者得到应有的赔偿,但无论是谁,在诉讼时都应该有理有据,合理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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